王長斌教授發表“賭債及其追討:一個比較法的考察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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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長斌教授在《澳門法學》2021年第一期發表“賭債及其追討:一個比較法的考察”。文章主要內容是:關於賭債及其追討,兩大法系採取的原則並不相同。直到二十世紀後半葉之前,世界各國政府一般不對賭債提供保護,但採取的方式稍有不同。英美法系國家允許賭輸的人起訴收回損失,意圖使賭債處於不確定狀態,降低人們參與賭博的積極性。而大陸法系國家不允許起訴收回損失,意圖使人們意識到參與賭博所帶來的財產損失的風險。但是,隨著合法商業博彩的興起,不少司法管轄區已把拖欠博彩信貸認定為法定債務。在澳門,第5/2004號法律通過之後,因娛樂場博彩信貸而發生的賭債被視為法定債務,之前因參與合法博彩而發生的賭債被視為自然債務。對於法定債務,大多數地區,包括澳門,允許以民事訴訟方式追討,少數地方,例如美國內華達州,把蓄意不償還博彩信貸視為詐騙行為,允許以刑事方式追討。